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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会议制度


为实现基金会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和正确决策,保证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各类会议高质量、高效率召开,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,制 定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设置

一) 理事会会议。

二) 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。

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。

会议时间

一)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。如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,可随 时召开理事会议。

二) 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,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理事长或驻会副 理事长(秘书长)可根据工作需要,提议召开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。

三)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,每年召开一次。

参会人员

一)理事会会议

1. 基金会的理事、监事参加会议,未能到会的理事、监事委托的代表人 可以参加会议。

2. 基金会副秘书长、部门主任和副主任列席会议;理事会会议议程涉及 的分支机构和专项基金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;因会议需要邀请的参会人员列 席会议。

二) 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

基金会理事长、驻会副理事长(秘书长)、基金会副秘书长、部门主任参 加会议。

三)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

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;各分支机构、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的执行 主任、秘书长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。

、会议内容

_)理事会会议

1. 制定、修改章程;

2. 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
3. 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4. 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;

5. 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6. 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;

7. 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8. 听取、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;

9. 听取、审议基金会的财务工作报告;

10. 决定基金会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
11. 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(二)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

1. 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的决议;

2. 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;

3. 研究决定公益项目和对外合作事项;

4. 听取秘书长、公共服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,检查 落实工作进展情况;

5. 研究确定财务开支、表彰奖励、人事调整等相关事宜;

6. 研究年度工作总结;

7. 其他需要由会议研究的事项。

)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

1-各分支机构、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主要负责人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和下 一年度工作计划;

2. 各分支机构、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工作交流;

3. 表彰基金会先进集体和个人;

4. 总结基金会年度工作,安排下一年度工作任务。

、会议召开

一)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,秘书长负责牵头筹备。理事 长不能召集时,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;理事长不能主持会议时,可指定副理 事长代理主持。召开理事会会议,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、监事。理事会会 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;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 方为有效。

二) 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,由秘书长协调,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 责准备。会议由理事长主持,理事长不能主持时,可指定副理事长(秘书长) 主持。基金会办公室根据基金会领导的指示,及时通知应参会人员。

三)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由秘书长负责召集,基金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 门筹备,理事长或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(秘书长)主持。

会议记录

理事会会议和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,由基金会办公室专人记录。会议记 录由记录人签名并报秘书长审阅签名存档;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,经基金 会办公室主任核稿、秘书长审阅后,报理事长签批。

会议纪律

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,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基金会秘书长请假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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