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与社会救助是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 ——写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》颁布之际
参与社会救助是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
——写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》颁布之际
詹成付
2026年4月30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》(以下简称社会救助法),以国家立法形式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根基。该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“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会救助”,专设第四章以五条内容系统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的地位与路径,并专门明确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。相较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,社会救助法从顶层设计层面凸显慈善组织的独特价值,既是对新时代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成效的充分肯定,也为新征程上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锚定了重要方向、提供了法治遵循。作为一名老民政工作者,我全程见证和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该法的神圣过程,为民政领域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而高兴;作为一名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慈善工作者,我深切感到,参与社会救助给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。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法给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注入的新动能,全面把握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主攻方向,大力锻造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硬实力,为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法、增进民生福祉贡献公益慈善力量。
充分认识社会救助法
给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注入的新动能
慈善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,根本在于紧扣时代脉搏、回应群众期盼,特别是立足民生刚需践行扶危济困的公益初心。社会救助作为兜牢民生底线、促进社会公平、助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程,与慈善组织的宗旨使命天然契合。社会救助法的颁布实施,以法治形式赋予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法定地位,与慈善法一道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空间。
从法治保障看,社会救助法将慈善组织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,明确其参与社会救助的合法地位与权利边界,破解了以往慈善帮扶缺乏专门法律支撑的短板,实现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、有规可守。在政府主导的普惠性、制度化基本救助之外,慈善组织凭借自身灵活高效、贴近基层、专业精细的独特优势,能够精准填补救助盲区、补齐个性化帮扶短板,成为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力量。
从发展逻辑看,参与社会救助是慈善组织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。在向着基本实现现代化进而建成现代化强国不断迈进的背景下,社会救助需求已从基础生存保障向多元化、专业化、品质化帮扶延伸,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期待,也从传统物资捐赠转向精准化、常态化的综合服务供给。主动深耕社会救助领域,既能推动慈善组织摆脱粗放式募捐、同质化竞争的困境,倒逼自身向精细化帮扶、专业化服务转型;更能实现慈善资源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,切实提升资源使用效能,筑牢慈善事业发展根基。
从价值彰显看,参与社会救助是慈善组织提升公信力、凝聚社会合力的重要抓手。社会救助法专门点出慈善组织,明确其帮扶责任,是对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、应急救助、民生兜底等工作中突出贡献的认可。深度参与社会救助,能够让慈善组织在新时代新征程服务困难群众、化解民生难题中持续传递公益温度,链接更多爱心资源、凝聚社会公益共识,持续巩固其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,实现自身发展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同频共振。
全面把握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主攻方向
立足社会救助法赋予的参与空间,结合慈善组织的公益属性与资源优势,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,主要围绕物质帮扶与专业服务两大维度协同发力,与政府救助和其它社会力量救助形成优势互补、协同增效的帮扶格局。
一方面,要深耕慈善项目帮扶,强化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,做实精准物质救助。物质帮扶是社会救助的基础环节,也是慈善组织的传统优势领域。慈善组织应聚焦低保家庭、重病患者、困难学子、受灾群众、边缘困难群体等帮扶对象,针对政府基本救助之外的生活缺口,设计实施专项慈善项目;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、定向捐赠,广泛链接企业、爱心人士、公益慈善基金等社会资源,精准提供资金、生活物资、医疗支持、助学补贴等帮扶,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经济压力,补齐差异化、个性化物质保障短板。
另一方面,要聚焦特殊群体,拓展服务供给,做优专业公益服务。随着社会救助内涵不断丰富,养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等专业服务,成为慈善组织发挥独特价值的核心赛道。面向孤寡失能老人,提供日间照料、居家护理、健康义诊、心理慰藉等养老服务;面向残障群体,开展康复训练、技能培训、社会融入帮扶、辅助器具支持等助残服务;面向孤残儿童,落实生活照料、学业辅导、情感陪伴、成长护航等救孤服务;面向低收入、突发困境家庭,提供生计扶持、心理疏导、资源链接等济困服务,以专业化、人性化服务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。
大力锻造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硬实力
把握社会救助发展机遇、实现高质量参与,慈善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,立足自身实际、紧扣法治要求,找准结合点、融入大格局、筑牢基本功,把法律红利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实际成效。
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,筑牢思想根基,增强行动自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,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。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心系困难群众、兜牢民生底线的为民情怀,筑牢慈善参与社会救助的思想根基;准确把握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重要载体、助力共同富裕的时代定位,扛起慈善参与社会救助的责任使命;全面践行汇聚社会善意、传递民生温暖的实践要求,激发慈善参与社会救助的内生动力。
二是要立足章程宗旨,深化调研研判,找准帮扶切入点。严格遵守组织章程划定的业务范围,坚守非营利性、公益性底线。深入基层一线摸排困难群众真实需求,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权威信息,精准识别救助痛点、难点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、专业能力,聚焦特定领域深耕细作,打造特色帮扶项目,避免盲目扩张、同质化竞争,实现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的高效匹配。
三是要融入协同格局,对接工作机制,找准发展着力点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政牵头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,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,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协同联动机制。依托政府搭建的信息共享、供需对接平台,获取权威救助政策、困难群众信息、资源统筹安排,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、救助转介帮扶等工作,在社会救助全局中找准自身定位,实现与政府救助的协同互补。
四是要完善内部治理,坚持公开透明,筑牢发展生命线。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立身之本。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募捐募集、项目执行、资金使用、物资发放全流程管理,严控合规风险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法定要求,全面、及时、准确公开参与社会救助的项目进展、资金明细、帮扶成效等信息,主动接受行政监管、社会公众、捐赠人和新闻媒体监督。以规范治理、透明运作、扎实成效赢得社会信任,凝聚更多公益力量。
民生保障无小事,慈善帮扶有可为。社会救助法的颁布实施,为慈善组织深度参与社会救助、实现高质量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。新征程上,社会救助事业责任重大、使命光荣,慈善组织大有可为、必有作为。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助力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慈善组织,在过往的慈善活动中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,取得了点滴成绩,积累了些许经验,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法为契机,以法治为遵循、以民生为导向,主动担当、积极作为,继续深耕社会救助一线,完善帮扶模式、提升专业能力、凝聚慈善合力,与各方力量共同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,为兜牢民生底线、促进共同富裕、增进民生福祉贡献坚实的慈善力量。
(本文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,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理事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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